精心剪辑的引导性视频、五毛大军的落井下石,以及舆论钳制的基本国策,在这三管齐下的围剿中,徐纯合事件终于黯然落幕,国家大幕上留下的最后影像,是给屠伯们的掌声。
徐纯合显然不是个奋发有为之人,可是,普通人不就是这样的吗?他也曾经出去不惜体力地干苦活谋生,可是车祸的命运使他无法继续干下去,他也没有别的技能。是的,据说他总在村里蹭吃蹭喝,被人们鄙视地同情着,可是他不偷不抢不犯罪,最后却死在庆安火车站的候车室里。
现在,徐纯合在他死后半个月里以一个无能、无力甚至无赖的形象——当然在官府的眼里,他更是个袭警的无耻暴民——几乎填满舆论空间。在官府的铁板面具下,在优雅的孟晖们的眼里,徐纯合之死不但于其自身是件美事,于国于民更是美事,像徐纯合这样的“垃圾人口”就该这样消灭掉,以免他们污染中国。
然而,几乎一直在无语关注此案进展、同样无能无力的我辈,不免担心,倘若哪天我也成了孟晖们嘴里的那种垃圾人口,会是什么下场?当年卢旺达事件中,图西族的高音喇叭里一天到晚咒骂的胡图族,也是被作为蟑螂和垃圾而被屠杀几无遗类的。
法律的治理意味着,人们应当在公正的规则范围内行动,公正规则外的行为,无论谁无论什么身份什么地位,都应当被制止。无论徐纯合还是李乐斌,他们的身世都不能成为他们涉法行为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下结论的依据,而只能以他们行为本身以及公正的法律或道理作为分析的依据。
且不论目前央视公布的视频以及所谓调查结论都来自铁道部门,这在法律程序违反了“任何人不应当做自己的法官”这一基本法诫,这样的调查及其结论因调查者身份缺乏中立性而归于无效。
也不论视频是经过精心剪辑的,这样的视频因为不是完整的,所以不能提供全部的真实信息,人们不知道哪些内容被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和理由隐瞒,因此视频内容的证明力也应当在很大程度上归于无效。
但即便如此,这个央视版视频依然可以作为部分的分析依据,即在无奈的最大程度保护官府利益和开枪警察李乐斌利益的前提下,这个视频依然可用于向官府提出开枪的合法性疑问。
1.徐纯合为什么会突然堵住安检门?
官府没有解释,因为视频也不完整,缺乏信息来源的公众也无从了解,这个问题很重要,是整个事件的起因——但官府语焉不详,可谓意味深长。但由于目前缺乏准确信息,对此问题暂且存疑。
2.警察李乐斌为何使用防暴棍而不是手铐?李乐斌是否受过专业的警务训练?
警察执法的目的是控制局面而不是泄愤式殴打、虐待甚至屠杀执法对象,手铐正是控制执法对象的最常规警具,因此成为全世界警察使用最为广泛的警具。虽然徐纯合追到值班室门外,但李乐斌进入值班室后有充足的时间从容拿取手铐,为什么他要拿防暴棍来对付徐纯合?对付手无寸铁的徐纯合,需要防暴棍吗?是李乐斌因为缺乏警务训练而情急之下想不起来,还是故意想用防暴棍殴打执法对象泄愤?李乐斌有没有经过专业的警务训练?如果有,何以如此反应?如果没有受过训练,凭什么当警察?这些问题目前无人解释,继续存疑。
3.谁在正当防卫?
在央视版视频公布之前,网上就流传着一段网友自拍的徐纯合事件视频片段,这一视频片段仅从内容上即可判断该网友对此事件的态度:视频内容就是李乐斌用防暴棍劈头盖脸地朝徐纯合长时间连续猛击。视频中徐纯合被打过程中也拽住防暴棍,央视版视频显示,在此被严重殴打之后,徐纯合反击,过程中夺下防暴棍,并用防暴棍猛击李乐斌多次,其间争夺防暴棍过程中,双方相互掌(拳)击,双方头部均被对方击中多次,李乐斌警帽被击落。随后,李乐斌掏枪,在可能一米左右的近距离下开枪打死徐纯合。徐纯合夺下防暴棍殴打李乐斌如果联系此前被李乐斌用防暴棍如此严重地殴打,该算袭警还是正当防卫?公民在显而易见的过度执法面前应该等死还是应该反击?
4.李乐斌使用武器符合法律规定吗?
在徐纯合与李乐斌最初发生冲突时,李乐斌就有过一次掏枪的动作,可能是觉得不妥,李乐斌转身离去奔跑回值班室,徐纯合绕过进站铁围栏后跑步追赶李乐斌到值班室门口,随后,李乐斌从值班室里取出防暴棍殴打徐纯合,直到最后掏枪将徐纯合打死。
根据国务院1996年颁布的《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即使该条规定存在袒护警方过度授权的兜底条款(第十五项),警察可以使用武器有十五种情形,这十五种情形的核心含义是正在发生的暴力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警察生命安全,而李徐冲突由来有自并非徐纯合犯罪,再者无论从哪个方面考察(即使以央视版视频论)要论证徐纯合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威胁李乐斌生命安全都还相当困难:一.动机何来?二.从事件的连续过程看,徐纯合的行为是犯罪吗?三.行为有那么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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