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触犯法律的罪犯当然必死无疑,现如今被人们所认知的便是枪决,而在千百万年甚至更久远的历史时代里,死刑堪称多种多样,只有你想不到,没有老祖宗做不到的死刑方式。

论古代罪犯的各种死法可以统称为“折磨死”!罪犯一定要尝到最极致的痛苦,在快要奄奄一息的时候,才能进行最后一步的斩首,关于斩首在古时候的西方只能是拥有权贵身份的人才可以被执行的死刑方式,这样的划分显而易见,贵族犯法可以痛快点死,不用受到过多的折磨。

后来,在人人平等的社会体系不断完整的情况下,死刑也变得平等了,老百姓也可以犯罪之后被斩首了,这是不是种被恩赐的荣幸呢?嗯……

首先来说说发生在古时代法国的“轮刑”

一场被宗教组织所执行的“大轮烧烤死刑”过程中,听着受刑者鬼哭狼嚎的痛苦咆哮声,闻着空气里一阵阵烤肉的焦香味,受刑者四肢关节被活生生打断,随后又被执行人以最拧巴的造型绑在轮子上,轮子转动,受刑者被地上的火堆循环烤制,一定要用小火烤,因为这样才能延长被火烧身体的痛苦时间,不至于很快死掉。

也有不用火的,直接用火钳拽肉,一块又一块,直到没肉可拽了,在用力把火钳插入受刑者胸口,毫不留情的绞断胸骨。

发生在1239年的一场“拉扯分”的死刑

“拉扯分”根据字面意思也能够基本想得到这种死刑的痛苦程度,死囚变成了砧板上的肉。

首先用马匹拖拽受刑者沿街示众,马跑起来的速度不断加快,绕城一圈下来基本上全身都没一块好皮了,然后执行人把受刑者又捆绑到一根柱子上或者高一些的梯子上,用刀在肚子上划开一道口子,执行人伸手取肠,肠子也不能一下全部拽出来,必须要一段段慢慢的顺出,要保证失血量不多,更要让受刑者痛苦万分。

肠子扯完,又该烤了,仍旧不能烤死,因为斩首才是死刑最终的结束。

这样折磨人的死刑,简直让人触目惊心,别说用小火烤活人肉了,就算很热的水蒸气呲一下手背都能让人疼半天,还有火钳拽肉,这可不是被人掐拧一下那么简单。

以上两种死刑其目的是折磨死囚,让他尝尽痛苦,接下来这种死刑方式就比较干净利落了。

女王的“礼炮”

按理说高高在上的女王是一定要比国王温柔很多倍的,于是女王以女王的名义向你开炮,你也不得不从,老老实实的站在炮筒前等待被炮轰的那一刻降临。

轰隆一声震耳欲聋,待烟雾散去,站在炮筒前的受刑者,此刻就只剩两条腿了,上半身早已随着炮弹被炸成几块支离破碎的烂肉。虽然死无全尸,但比起之前那两种死刑方式,这种“礼炮”式的死刑,大大的减少了死囚的痛苦,对于那时候的死囚来说,死的痛快点儿,算是对他们最后的恩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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