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央行、银监会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文件的出台意味着此前“野蛮生长”的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结束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状态。同时,在此份指导意见出台之后,后续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的细则文件有望陆续落地。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且明确提出从业机构应当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指导意见》还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政策将直接影响P2P网贷企业资金托管的格局,网贷企业的资金托管方将从第三方支付逐渐过渡到银行。
互联网金融无监管状态结束 细则有待出台
近两年来,P2P网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日益火爆,但同时频频发生的跑路事件也暴露出监管缺失的问题。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网贷之家CEO石鹏峰指出,这个意见文件整体以鼓励为基调,内容覆盖全面,对行业是一个大的利好。
《指导意见》提出,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
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其负责人点评称,《指导意见》对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的基本定位、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指明了方向,将有助于整个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P2P网贷行业人士也表示,这一文件的出台属于利好。PPmoney创始人陈宝国则表示,这一文件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结束“三无”状态(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进入监管时代。
搜易贷COO蒋轩也认为,《指导意见》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互联网金融的野蛮生长结束了,对于P2P行业而言,《指导意见》明确说明了监管主体和适用的法律体系,P2P网贷行业不再是“法律真空”,行业发展有望越来越规范。
据悉,P2P网贷领域平台跑路问题近年来一度是焦点,并呈现数量加大的趋势。网贷之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问题网贷平台高达419家,是去年同期的7.5倍,且已超过去年全年问题平台数量275家。数据还显示,截止2015年6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问题平台达786家,其中仅6月份就新增问题平台125家。
“这个指导意见的落地很重要,因为各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的监管细则在等央行意见定调后才会颁布,各地政府的鼓励本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见有很多也在等待央行意见落地后再完善。”点融网共同创始人、联合首席执行官郭宇航如是解读。
金鹿财行总裁张伯伟指出,在后续的细则文件中,相关门槛和标准仍有待行业和直接监管部门的进一步沟通,“还是应该设立门槛,没有门槛根本管不过来”。
《指导意见》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拍拍贷CEO张俊认为,指导意见出台后,银监部门的具体监管意见会更严厉,“将会加速推动P2P行业倒闭潮的来临,推动行业净化,引导行业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资金存管业务或移交银行 第三方支付生存空间遭挤压?
值得说明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据了解,目前P2P网贷企业的客户资金存管方普遍是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只占少数。郭宇航表示,这个市场格局形成的一个原因是,P2P此前还是一个比较新的东西,“银行对什么样的P2P公司可以接入银行,可能在早期会缺乏判断的手段。”
第三方支付机构汇付天下表示,汇付从2013年起即开始为P2P平台提供的“账户系统+支付服务+银行资金监管”账户系统托管模式。该模式中,汇付为每一个P2P平台单独设计一套账户系统,该账户系统下资金的支付结算全部纳入汇付客户备付金管理体系,投资人资金从其银行账户划入虚拟账户后,资金即纳入汇付客户备付金管理体系,接受汇付的监管银行和监管机构监督。
郭宇航指出,《指导意见》确定银行为资金存管机构,可能考虑的还是方便直接监管以及安全性问题。“银行做资金存管的好处在于,监管流程非常清晰,银监会和央行对P2P的资金流向的实质监管也可以很直接,对整体的资金把握更清楚。另外,银行这么多年有着被银监会监管的经验,也比起第三方来说在操作流程或安全性上更可靠。”
另外,《指导意见》提出,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时间还并未明确,但在意见中明确提出,相信相关细则年内可期。”石鹏峰表示。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则预计,将会有不少银行与网贷平台开展资金存管此类合作。
汇付天下表示,“P2P账户系统托管模式完全符合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资金监管的要求,既满足了P2P平台为其客户提供各类基于投融资交易的支付服务需求,又确保了交易资金全程由银行监管,使得平台无法触碰资金。这一模式完全符合此次十部委意见中关于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规定,帮助P2P平台回归中介本质,更好地服务投资人和融资人。”
另需说明的是,《指导意见》还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
即前述文件里的两项关于第三方支付的措施,均透露出对第三方支付的不利。信而富创始人、CEO王征宇对此指出,客户资金存管交给银行,“这是从资金安全最高要求出发的考虑。”但鼓励银行提供支付清算,实际上也向银行提出了支付清算服务的挑战,“注意是‘鼓励’,因为银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才能实现完整的支付清算服务,所以第三方支付的生存空间暂时还不会取消”。
郭宇航直言,银行的客户体验可能会影响网贷平台和银行开展资金存管合作,“银行原来针对海量的C端客户体验就不是特别好,包括实时交易T+0提现之类,可能会影响用户体验。所以无法短期内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到银行,可能还需要一点过渡时间。”
郭宇航指出,还有一个可能出现的问题是,网贷平台接入银行的存管后,“一些新生的P2P公司可能会利用银行的旗号,去做增信,为自己做背书,出现问题后,消费者容易会把矛头指向银行。而银行可能不愿意承担这样的信用风险。”(刘宝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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