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演变妨害公务法院:应理性维权
3月16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在阆中市江南镇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名宣告缓刑。至此,这起在当地轰动一时的农民工讨薪演变为妨害公务的事件尘埃落定,8名被告人均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追悔莫及,事件也再次敲响了理性维权的警钟。
事件回顾 讨薪无果扰乱秩序
2015年8月29日,百余名民工聚集在阆中市某商品房项目部索要拖欠的工资无果后,大量民工在张某、戚某的煽动下,前往阆中市着名景区南津关古镇,并堵住景区大门,不准游客进出,希望以此方式向政府施压,达到索要工资的目的。
江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考虑到众多民工情绪激动,为避免发生更大的群体性事件,民警代某劝解在场民工曹某、欧某等人要依法维权,让开通道,方便游客通行,并向其指出正确维权途径。
此过程中,大量民工不听劝阻,张某、戚某趁乱起哄,谎称“警察打人”,并煽动曹某、欧某等人将民警代某围住、抓扯、推搡,并强制将其挟持至市政府,以此迫使政府向开发商施压。沿途引来大量市民围观,一度致七里大道、巴都大道等交通要道堵塞,秩序混乱。
法院审判 被告人追悔莫及
事件发生后,阆中市公安局立即调动警力,及时稳控住现场,并将曹某、董某、欧某三人抓获。张某在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后,于2015年9月10日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到民警电话联系后,主动投案自首。事后,宋某及欧某的家人多次上门向受伤民警代某赔礼道歉,民警对二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随后,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等8人的行为性质恶劣,以妨害公务罪对其提起公诉。8名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犯罪情节供认不讳,对罪名亦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长时间在交通要道上对民警进行挟持,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故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张某、戚某组织并煽动民工滋事是主犯,曹某、欧某、等6人起到辅助、次要作用,是从犯。综合8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其认罪、悔罪态度,法院最终决定对8名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其6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两人适用缓刑。
法官说法:理性维权 莫让有理变无理
该案承办法官认为:农民工讨薪历来受到全社会关注和帮助,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都是民工讨薪时可以求助的对象。农民工讨薪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国有国法,如果以过激方式讨薪而触犯法律,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民众以此为戒,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切莫因过激行为将自己从受害者变为违法者。
@自由大众网:中国法律真可笑,就算民工不理性维权,那么违法在先的雇佣者你们如何处理的?人家通过合法途径讨公道走不通,才会不理性,而执法者又站在谁的一边,谁又真正为弱势群体真正仗义执言?可笑至极!不管他们怎么维权,连个起码的重视,算了也不要求你们重视,那起码的尊重何在?违法者,这帽子实在是太好扣了,你们帮助了他们他们会这么无理取闹?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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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欠薪有功,法院保驾护航。恶意讨薪有罪,公审拘留坐大牢。
好像又回到了从前,公开审判,那么多大贪小贪不公开审判,几个讨薪的,按其罪名非法讨薪罪,还公开审判,简直荒唐透顶,土匪逻辑,
绝对是创新,又一个伟大成语的诞生!
岁数大了不愿意说什么了,可是有一个创新词汇是那么的激动人心。但凡有知觉的无不为此欢欣鼓舞。那就是继“不配合强奸”之后可谓后浪推前浪“恶意讨薪”!这句话必然成为中外五百年内最伟大的词汇,绝对是划时代的伟大新成语的诞生!司法界的盛事!它的伟大必然使它同时载入诸多史记:世界史、中国史、司法史、党史、工运史、文学史、哲学史、成语史等等。然而,我对“不弱智怎么等当领导?”易中天教授这句断言产生怀疑,甚至颠覆!特色中国并不乏才!其实这句将载入史册的伟大成语出自于似乎无所震撼“恶意欠薪”。但巧妙地将“欠”改动为“讨”,仅一字之差就产生了五雷轰顶般的巨大震撼效果。可谓妙哉!绝哉!一字之师哉!空前绝后哉!“欠”字与“讨”的换位标志着中国执法重点的与时俱进,也是中国维稳工作重点的成功转型!这还不重要,重要的是传统的天理人伦让位了于任意摆弄的法律条文!“不配合强奸”伊始到“恶意讨薪”的进程可谓是环环相扣,妙不可言!太有才了。任何案件都有个原罪,也就是“前因后果”,现在都省略了。只要执法者想判谁,谁就是罪犯!没有强奸哪来“不配合强奸”罪?没有欠薪哪来“恶意讨薪”罪?现在的执法者犹如在寻求一部电影中的某一个片段,按需断章取义,剪一截图为据了事!正如古人说的“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如此推来他们可以义正言辞追判武松的杀害国家保护动物罪!再推之,既然讨薪是“恶意”的,欠薪则是“善意“的。古今中外哪有这等逻辑?这就是有些人诅咒的“恶法”!而且是被垄断的“恶法”!不然,怎么敢判被强奸者有罪?不然,那些蓄意诬陷狼牙山五壮士的精英,怎么胆敢起诉维护英雄形象的义士?今天终于公然自己撕下遮羞布,以牛二的“正义”面孔“大义凛然”的审判伦理道德!不在乎乾坤颠倒,还在乎是非混淆!人类的良知正遭受邪恶的挑战!法律是用于维护群体社会道德底线的,绝不是凌驾于人伦天理之上的!道德才是最高的法律!宣扬“法大过天”的那些精英是在混淆视听。大过天的法应当是《宪法》,而不是《刑法》!对宪法的恣意践踏的事列不少,哪位精英说过公道话?在那些法律党眼里,真理一词已经消失。只谈法律,从不谈道德与真理!其心可见。真理又在哪里?精英们诱导人们相信“司法程序”就是真理!有些人甚至说“共产党没注册,违背司法程序,不合法!”吗?在他们看来“黑砖窑”已经“注册”是合法的!网上不是辩论过“黑砖窑”是否有罪吗?今天的“恶意讨薪”案件的何患无辞的非法公审,就是他们反人类的新罪证!古语“种下苦瓠子,得不到甜菜吃”。必遭报应!
真理就是恩格斯说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毛主席说的“造反有理!”老子说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越严厉的压迫会带来更强烈的反抗!丧尽天良的非法审判,实际上是把自己牢牢绑在了耻辱柱上!在历史舞台上审判自己。当然了,在他们看来是耀武扬威。在全国人民看来,那些蠢货是原形毕露!既得利益集团这么做是为了展示力量,向人民示威。如果共产党这么干就是为丛驱雀!推墙党这么做是离间党群关系,配合美国搞颜色革命。无助的农民工会想起派民警为农民讨薪的一幕!我不敢说全国,只敢说阆中。这个地方已经是修正主义上台,也就是最坏的资本主义,法西斯上台!从中可以看见有一点人性的元素?没有!别说党性了!公然与习总的执政理念唱反调!给习总下绊子,丧心病狂,其心可诛。阆中的公审揭开了阶级斗争新的一幕!上帝让谁猖狂就是要他灭亡!
说的太好了,一万个顶。
中国还有救吗
讨薪就公判,估计打的不是法律正义的牌哦,估计是给后来者看的,看吧,再讨薪就是这下场!
我还需要颤抖多久?
我也为这几个人,不直,总的一句话,我们是农民,都是你们懂法律的说了算,看看有那个律师能为农民说话呢。如果没人单位欠新他们会这样去做吗,他们妨害公务是不假,都是你们法院了解了吗,他们也是逼得没有办法的办法了,我只想问问你们法院,欠新的单位,你们准备怎么处理他们。
郭小川的诗:南方的甘蔗林啊北方的青纱帐,为何如此牵动战士的衷肠……。我读这句诗时恰巧刚看过老谋子的《红高粱》,红衣巩俐倒下在漫漫高粱地丛中的那一瞬间和原作里的描述:随着我爷爷一阵刚劲有力的动作,我奶奶“啊”的一声就晕了过去”。有了这段子天马行空的幻想体验,致我至今都以为郭小川的诗是歌颂野合的,俗称:打野战或混帐。
联想到鸡国最近一些混帐事,此诗在我脑中变成了:南方的阆中县啊北方的双鸭山,为何你们啥缺德事都敢干?
我竟无言以对!
四川省如此公然对抗中央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恶劣行径,分明是以窃取之国家公权力以人民为敌,是对中央政权和人民的公然挑战,其险恶用意是制造激化人民与司法矛盾,让人民不相信法律,不相信政府,不相信党,不相信国家还有公平正义!让法治社会无法实现。建议中央政法委组织联合专案组严查,严惩四川省政法委!还四川人民及全国农民工于公道,彰显国家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公信权利!
给与恶意付薪人法律制裁是合理合情的,那么恶意欠薪人又是怎么处理呢?板子不能只打向一边。不能激起民愤,为党和政府抹黑。
你有胆就开枪镇压。你是杀鸡给猴看还是逼迫他们起来革命?讨薪不理智,不知你们的宣判是否理智。
欠薪的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