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湖南郴州农民陈伯宇是远近闻名的“陈百万”,但自从接下原坪石乡(现兴宁镇)的电站工程,陈伯宇的好日子就到头了。电站的工程款,原坪石乡政府从1988年一直拖欠到现在。向政府讨债28年,陈伯宇从“陈百万”变成了“陈低保”。当初他举债垫资做工程,之后只能借高利贷还钱。如今的陈伯宇,儿子无钱治病去世、孙女上学都要靠人接济,至今无法让工友相信自己从没有昧了他们的血汗钱。
几乎每一任书记、乡长、镇长都给陈伯宇写过证明
28年来,政府欠下的债务,几乎成了陈伯宇生活的全部。这个农民与政府的债务纠纷在2015年艰难立案,但一、二审均因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而败诉。最终湖南省高院要求重审此案,陈伯宇才看到了一线曙光。再审之前,兴宁镇政府终于同意调解。6月29日上午,陈伯宇向郴州中院递交了《撤回再审申请书》,如果没有意外,在兴宁镇政府收到裁定后的15个工作日,将支付给陈伯宇欠了他28年的钱。
一项中途停工的水电工程
砖结构的老房子,里面没有一块瓷砖。家里只有一台吊扇,锈迹斑斑,电视也还是多年前的老样式。陈伯宇的家在双峰县杏子铺镇高泥村,和村里其他亮堂堂的楼房相比,陈伯宇的家显得无比破落,但是村里人说,“这是附近几个村子最早的楼房,经常有人来看。”
村民指着陈伯宇的破屋说:“当年他家的家具都是雕花的,那个时候都讲万元户,他可已经是‘陈百万’了。”
在当地大多数人一贫如洗的上世纪80年代,陈伯宇搞工程,带领几个队、几十个工人,凭着“老实靠谱”,他在湖南省资兴市的工程队越做越红火。1988年11月,他承包了资兴市原坪石乡(现并入兴宁镇)税里二级电站一期建设工程。1989年9月15日,836米的引水渠工程验收,但当地政府并没有立刻结算工程款,而是给他出了一个工程款明细单,显示141230元整。随后,因为资金紧张,本来要继续再建的电站宣告停工。陈伯宇当时收到的通知是,钱到位了会随时开工。
这期间,陈伯宇向当地政府预支了部分生活费,一共2万元。陈伯宇的老伴朱青春回忆,当时整个工程队都在硬撑,“我当时给他们(工程队)做饭嘛,然后没钱买菜了,就回去摘自家菜园的菜,拿鸡蛋。大家都等着那水电站再开工,就这么等,我们垫上了所有的积蓄。”
当时陈伯宇手里有政府的工程合同,有工程款明细单,他觉得自己不过是“先垫垫,帮政府渡过难关”。
“那时候想法很简单,政府说先做再给钱,那自然是相信政府。”陈伯宇并没有想到,这笔钱却拖垮了他的后半辈子。
一群人的讨债“领导换了,管事的都调走了。”陈伯宇意识到要把讨债提到明面上来说是在1990年以后。“换了新的领导,去了没好脸色,也不清楚之前的情况,总说现在没有,以后再说。”陈伯宇没有办法,每次只好回来,但是当时跟他一起干活的人越来越“呆不住”了。
“每天工钱三块五,1988年,已经算高了,那时候人的工资一个月也就是二三十块钱,大冬天去干活,一干就是一整天。”陈伯宇的同乡、现在是双峰县杏子铺镇万年村村主任的刘国富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跟着陈伯宇干工程的时候,自己还是个小年轻,当兵刚回来,“陈伯宇是我老乡,他工程队也做得大,我就去了。但我没想到,跟着他做了大半年,工钱却欠了我近千元。”
刘国富承认自己也去陈伯宇家讨过债,“现在不在乎,那个年代,太在乎了,那是好大一笔钱。”
工钱始终给不出,陈伯宇的工友们逐渐对他丧失了信任和耐心。他们不知道到底是政府没给陈伯宇钱,还是陈伯宇昧了大家的血汗钱。陈伯宇能拿得出的,只有当时的工程款结算单,而这张“政府欠条”根本无法说服讨债的人。
“政府一共欠我十二万多,因为工程是垫资,我欠别人材料钱,也欠工友们的工钱。我没有那么多积蓄,可有那么多人来找我讨债,咋办呢?我只能借高利贷。”陈伯宇说,从1992年到2000年,他每天都在拆东墙补西墙,过年不敢回家,家里每年新收的谷子都会被上门的债主拿走。当年的“陈百万”变成了如今的“陈低保”,连过年杀头猪,债主们都会“你一块我一块”地分。甚至,小儿媳妇刘金莲在镇上开的服装店,也有人二话不说就拿走衣服,“最后只好关门,全家人都不敢呆在双峰,出去打工避难,你在本地做生意,永远不得安宁。”
小儿媳刘金莲说,“当时和丈夫谈恋爱的时候,别人说他(陈伯宇)家条件那么好,你嫁过去只有享福,结果却是能过一个安稳日子都是奢侈。”
兴宁镇政府欠陈伯宇钱的事,杏子铺镇很多人都知道。不少人都劝他算了,但陈伯宇不答应,因为他自己也欠着一屁股债。
28年的讨债线路
28年来,只要没有特殊情况,每个月陈伯宇都会去兴宁镇政府讨债。
老伴朱青春说:“一般是周六晚上给他准备一下,我会煮点鸡蛋,找点饼干,夏天给他塞件衬衫,还有越来越多的材料。”
讨债是一条固定路线,陈伯宇每个周日的早上5点多起床,然后搭乘摩托车去双峰县,花99元坐汽车到郴州,再花10元坐车到资兴市区,一般早晨6点钟他会到达兴宁镇(原坪石乡)。当天陈伯宇会住在熟人家,他等着第二天的周一。
“周一书记、乡长都在,能跟管事的说上话。”陈伯宇说,“好说话的领导,就会说现在没有,不好说话的,一般直接走人,根本不理我。”
在兴宁镇碰了壁,陈伯宇就会返回资兴市,“去市委、人大办公室、信访局。”一开始陈伯宇不知道流程,后来这些部门转的程序熟悉了,他不需要门卫打电话,“我知道几楼办公,不用打听了。”再次碰壁后,陈伯宇就会去郴州,再去长沙,去湖南省信访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有时候能够碰到一些好人,给我一些指令性的东西,或者帮我打电话,指定郴州资兴信访局要接待。”陈伯宇说,这时候,他就会特别开心,“巴不得连夜赶到郴州。长沙什么时候最早一趟、最晚一趟去资兴的班车,我都清楚得很。”
“资兴市信访局每周五都有重要领导值班,我都是周五一大早就去排队。”然后不管得到什么答复,陈伯宇都清楚周五下午后的两天任何人都找不到,他会坐周六一早的班车回家,“以前交通不方便,我经常夜晚才到村子里。”
那时陈伯宇在村口喊,老伴朱青春会去接他。有时候朱青春会问一些情况,陈伯宇就会“凶”她,不理她。
“大多数时候,干脆一言不发。”朱青春告诉北青报记者,“后来我也不敢再问他,看到他跟别人说话,我就假装干活偷偷听一点。”
“很多人都说,这么多年,我的路费都比政府欠我的钱多了,我其实也没算过。”陈伯宇说,也有人建议他去“闹一闹”,他则坚决摆手,“我不干违法的事情,我这是合理合法的钱,他们不能不给我。”
超过20年诉讼时效被两次驳回“事情刚发生的时候,我就告诉他,赶紧要钱,不然当官的换人了咋办?”朱青春说,讨债刚开始的两年,甚至一度进入调解阶段,但法院的人说政府只愿意给陈伯宇3万元。
北青报记者采访时,陈伯宇展示了1992年11月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信访回执,上面写道:“如符合事实请审查指定资兴或你院立案。”
1992年11月中旬,郴州中院转资兴市人民法院告申庭:“陈伯宇来我院反映并递交起诉状。现将起诉状转来你庭,请你庭依照民诉法的规定依法审查。如符合起诉条件则应立案受理,如不符合起诉条件,则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当时要是能立案,就不会拖这么久了。”陈伯宇讲述,当时自己见到一位愿意主持调解的陈姓厅长,对方跟自己说,“你要愿意两三万拿了,我可以帮你们调解。”对于陈伯宇来说,这很难接受,十几万变两三万,剩下的为什么要自己吃亏。“那时正是我被别人追债最难的时候。”陈伯宇拒绝了,于是此后再无消息。
28年间,从坪石乡到兴宁镇,陈伯宇找过每一任书记、乡长、镇长,只有在合并乡镇之前的一位书记未给他写证明。曾担任坪石乡乡长兼电站指挥部指挥长的熊玉忠,担任坪石乡党委书记的王甫、蒋振平及坪石乡办公室秘书的曹绍斌等人均给他出具了手写证明,以说明项目以及欠款的存在,有的是在十几年后补写的,有的甚至是在弥留之际,在病床上写给他的证明。
当时担任税里二级电站站长的樊七斤负责电站工程的施工管理,“我很清楚当年的情况,我还帮他写过材料,这么多年来也一直陪着陈伯宇到处跑。我就纳闷了,那些领导们不嫌烦吗,我都跟着他去了不下二十次,哪怕到后来陈伯宇修的电站都卖掉了,还是说没钱。”
找镇政府讨债让陈伯宇变得一贫如洗,他请不起律师,甚至请不起人帮他写材料。
陈伯宇的代理律师曹远泽是他的老乡,“他找我之前已经换了几次律师,因为他总是没有钱,律师们算是在接力援助他。2015年,终于可以立案了,但一、二审都被法院判决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而败诉。”
讨了28年的债务再度陷入死局。
“政府不会不还我钱的”
陈伯宇的转机来自于媒体的介入。
随着当地媒体报道了陈伯宇向政府讨债28年的事,陈伯宇也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2016年5月16日,湖南高院指令郴州中院再审此案。陈伯宇迎来的,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调解。
6月28日上午9点,湖南省资兴市就陈伯宇和原坪石乡工程款纠纷进行调解,一天后,达成协议,以21万元“了结一切”,包括陈伯宇工程款本金、利息、差旅费等各项费用。条件是让陈伯宇撤诉,并删掉对兴宁镇不利的帖子和言论。陈伯宇同意了。
陈伯宇在调解庭上说:“我74岁了,我父亲活到84岁,我也就这样了,不想争了。”但是在协调的时候,陈伯宇还是给老伴打了电话,“我要30万,他们说只给21万,有点少,但是他们不想多给了,律师也尽力了。”老伴朱青春在话筒里说,“我相信,你尽力了,以后不用再跑了,我怪高兴的。”
朱青春跟老伴说高兴,却对北青报记者说她心里很难过。
朱青春总是想起被镇政府欠债以前的生活,在1988年周边人们大多没钱上学的时候,夫妻俩已经把大儿子送去长沙读大学了。老二虽然身体有点残疾,却也读了初中,家里一直有钱给他找好医生。三儿子也在长沙读了中专,之后去当兵,连小女儿都读了高中。
但被镇政府欠债之后,陈伯宇一家的日子天翻地覆。
老二的病再也没钱治了,三儿媳刘金莲至今记得朱青春哭着去找她,求她“救救你二哥吧”。但是刘金莲也只能拿出千把块钱,老二最终还是去世了。
“老二没了后,二儿媳也走了,他们的孩子没爹没妈,每天不开心。”朱青春说,她没办法怪谁,“因为要不回这钱,老头子(陈伯宇)会憋屈死。”
陈伯宇说他不想计较1988年的12万元和现在21万元的区别,“只能往前看,至少政府承认了,没有赖账。另外,我可以拿着这笔钱去还账,全还清了,大约能剩下不到3万元,就供我孙女读大学吧。我就算死了,不亏谁的钱,那些以前跟我干活的,也知道我不是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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