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一人一证。这里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范围。《办法》中明确出租屋房东、物业、房屋租赁中介、职业介绍机构、用人单位、大型农贸市场或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均有义务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流动人口情况,未报告的个人或机构将被处以数百至数千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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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流动人口新规:离开户口地到居住地住三日以上就要登记-焦点新闻微信赞赏山东流动人口新规:离开户口地到居住地住三日以上就要登记-焦点新闻支付宝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