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6日)上午,城城的微博突然收到一条爆料,成都高新区南城都汇楼盘因为停车费涨价维权,开发商在跟业委会谈判过程中谈崩了,业主拉横幅维权。

其实就停车费涨价而引发的维权事件,在城城的记忆中都已经出现过很多起了,但这次却不一样,因为今天有一张图片席卷了成都人的朋友圈。

作为成都人,我相信应该都认识他,没错。他就是谭谈交通的主持人——谭乔。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南城都汇的业主维权现场,又为什么会被图中所说的那样被带走呢?

有人接近谭乔的人士在事发后对谭乔进行了询问和了解,间接证实了此事的真实性,谭乔本人也表示香菇蓝瘦……[捂脸][捂脸][捂脸]

谭警官也通过其个人认证的微博对此事作出了说明:

网友们的评论也非常欢乐:

@刘_素_:谭sir:我在警队服务了三十年,认识了不少朋友,也得罪过不少人。不过这三十年,我学会了一件事,就是每一个机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都有自己的游戏规…… 便衣:带走带走……

@陈包子CC:谭sir的规则是,你好请出示您的驾照。

@雪中漫步不如赶紧上路:充分说明了穿警服的谭警官和穿便服的谭警官是俩个人 因为连他的小伙伴都没有认出来。

@刘斐杨:谭叔叔,你害的我们办公室那些妹妹一天上班都心不在焉的。

@罗罗罗二二:谭警官以后出门一定一定要记得戴帽子,第一方面大家认出你,第二你戴上帽子起码要年轻20岁。

@青岛交通police:大水冲进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

@耍耍搭搭:“你要爪子嘛”“你要爪子嘛”“随便你”“随便你要爪子””

@灰太夜狼:[污][污]我不管,反正你是被抓了。

好了,言归正传,不要紧到扭到谭警官了,还是说说事件本身,到底为什么引发的维权,停车费涨价是个什么具体情形:

在业主给城城发来的文件中,一份开发商所出具的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书显示,一些“霸王条款”就是引发维权的导火索。

在文件中标红的部分可以看出此次维权事件的起因:

1,开发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车位租金进行调整。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我想什么时候涨价就什么时候涨价,涨多涨少我说了算。

2,甲方与物业公司不存在车辆保管关系。翻译成大白话就是,物业只是把车位租给你,至于车子本身的安全问题自行负责,就算出了啥问题也跟物业没关系。

3,如果开发商(甲方)因为车位销售情况不能继续提供车位租赁,租赁协议将终止,业主方须得积极配合。意思就是说,租赁车位的权益是小于车位销售的权益的,如果车位卖出去了,业主就不能租了,而且业主方不得要求开发商承担任何赔付。

这么一来,相信大家应该能看懂为啥业主会奋起维权了吧!

维权现场情势紧张。

另据业主介绍,引起公愤的远不止停车费涨价一事,“我们小区地面是不允许停车的,业主的车停放超过半小时就会被锁车,可是我每天早上出来都看到很多车停在小区地面上,我怀疑是物业公司私自收费,让外面的车晚上在我们小区里临停!”“那天我们去找物业讨个说法时,物业还让我们别以为这就完了,马上物管费也要上涨。”而现在南城都汇四期的物业费已经高达2.95元/㎡·月了!

关于此次维权,开发商和记黄埔是如何答复的?

业主在小区内打出横幅进行维权 图:业主提供

12月15日中午13:30左右,四川日报记者来到和记黄埔地产(成都)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等候了十来分钟后,出来了一位刘姓员工,称目前成都公司不接受这方面的采访,因为没有相关的回应权限,让把采访提纲发送过来,他们按流程向总部汇报,但是对于回复的时间,最快也要三个工作日,“而且临近年底了,我们很多高管都在休年假,大家都挺忙的。”

不过,关于车位涨价一事,刘姓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存在,但对于业主维权,目前公司并无进一步的说明。

其实关于这个南城都汇,城城记得已经被多次报道过了!

2015年12月13日,距今,刚刚过去一年……

今年4月华西都市报的报道

还有2014年天府早报的报道:

车位暴涨引发的业主维权,成都已出现多起!

从2015年5月开始,成都便陆续出现了因为车位租金上涨而引发的业主维权。如金辉枫尚车位租金从先前的200元涨到了500元;交大绿岭一夜翻倍“暴涨”,车位月租金由原来150-300元,调增至400元-600元不等;红树湾小区被投诉临时停车位的租金竟然比周边楼盘高出一半以上。

12月5日,成都南湖逸家刚发生了一起业主维权,原因是开发商取消月租,将停车位改为临停收费。“2块钱一小时,一个月就是500-1000多块停车费。”为此,愤怒的有车业主们在当日晚上堵了小区2号门。

目前,成都市区车位价格相差较大,一个标准车位的价格从5万到15万不等,一些地段好,车位配比紧张的车位单价为9万到15万不等,有的核心地段区域甚至动辄售价二十万以上,就连位于绕城外的中德英伦联邦车位,也能卖到了42万/个的高价。

那么,面对突如其来的涨价,业主应该如何解决此事?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袁露律师为业主支招:“业主维权过程中,采用拉横幅、占街道的方式,从本质上讲,上述行为只要不影响社会秩序、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就不为法律所禁止。但就效果而言,这种方式往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若车主对开发商新制定的价格不满意,可请业委会会同开发商共同做市场调查,再召开业主大会,公布调查结果,再由开发商重新制定价格。”

事实上,开发商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必须对周边市场价、甚至整座城市的市场价进行详细调研,然后制定出符合市场定位、与市场价持平的车主能承受的价格。总之,开发商绝不能“坐地起价”,若价格不合乎情理,车主可通过法律途径或向物价部门投诉来处理。

本文内容部分摘自四川日报经济视线,城城原创整理完成,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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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南某楼盘因停车费业主维权 谭警官躺枪-焦点新闻微信赞赏成都城南某楼盘因停车费业主维权 谭警官躺枪-焦点新闻支付宝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