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2014年8月1日,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马岭镇董家滩村年仅14周岁的初二女孩月月(化名),在离家仅百米之余的地方被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耿铂昕残忍杀害。据检方披露,耿铂昕当日看到月月后心生性侵邪念,强行将月月拉至废弃的职工食堂内猥亵。被拒后担心事情败露,将月月杀死。而就在2013年,耿铂昕就曾因伤害女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2015年6月,一审被判死刑的耿铂昕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后发回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该案。2016年12月22日,耿铂昕再审被改判死缓。对此,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母亲则无法接受该判决,“我女儿被害时才14岁,她的人生还没开始啊,凶手一天不伏法,我就一天不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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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缓刑期内残杀14岁女孩仅判死缓,检方抗诉:重罪轻判-焦点新闻微信赞赏保安缓刑期内残杀14岁女孩仅判死缓,检方抗诉:重罪轻判-焦点新闻支付宝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