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年重要的改革议题,个税起征点一直没有淡出公众视野。个税改革事关我们每个人的钱袋子,一年已经快过去一半,个税改革应该如何“改”?6月5日起, 网易研究局将陆续推出关于个税改革的重磅采访和调查,敬请关注。
今天的个税改革系列文章我们专访了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刘桓。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刘桓
网易研究局:个税免征额是3500元,这是怎么算出来的?
刘桓:中国的个税免征额,其实严格说起来叫“必要费用扣除额”。它的算法考虑两个因素。首先考虑个人生活的基本费用,第二要考虑人口的赡养系数。当初设计这个办法的时候,中国还是独生子女政策,就是一个家庭是一个小孩,两个大人。夫妻俩都挣钱的话,那等于每个人要养1.5个孩子,所以我们说这个最低的生活标准就是按照是1.5的生活标准去设计。
从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征收个税以来,个税一直是按照这个方法测算的。最近这些年,大家觉得这个办法有点粗糙了,只考虑孩子的费用,但没有考虑其他的因素,比如区域之间的差异。比如在北京,3500块钱对年轻人来说,连一套房子都租不起。但是如果去一些三四线城市乃至县城的话,3500元的收入应该说不算太低。个税改革要考虑到地方之间经济收入的差异,这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基本前提。
网易研究局:您觉得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目前合适吗?
刘桓:我认为可能不太合适了。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到目前为止已经实行了七年左右。第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在提高,过去一些我们认为稍微奢侈一些的产品或者生活服务,目前都很正常了。比如手机,用流量上网,还有很多数字化产品的消费,当时被认为是奢侈的产品,现在都是必需的。所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个税免征额应该提高一点。
第二,不管怎么样,物价水平在提高。虽然这些年中国的CPI指数不高,但是其实CPI指数当中有些东西和百姓的关系不大。和百姓关系最密切的,像服务、住房,还有我们说的饮食,包括肉蛋菜奶等这些都在涨价,所以这个最低费用标准应当是与时俱进的。
网易研究局:个税免征额调到多少合适?
刘桓:我认为单一的去解决每个人人头有份的,多少都不合适。因为个税免征额如果太高,恐怕经济较落后地区税收会减少,人家不愿意;如果确实和当地收入水平差得太多,也会引起民众不满。如果个税免征额很低,那么像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物价很高,那么大家又觉得个税会打扰人的生活,没有体现出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因此应当因地制宜。
我有一个建议,就是今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当是人代会制定一个标准,比如5000元或者是6000元,但是允许各个地方有差异,可以自己选择,体现出中央政府对地方因地制宜的授权,这样我认为比较合适。比如个税免征额是5000元,地方政府如果觉得有点低,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上调20%到6000元;如果地方政府觉得有点高,经过当地政协、人代会的讨论,可以降低标准,比如降到4500元、4000元。但总而言之,个税免征额这个标准在国家制定后应当有弹性,让地方有自主权,这样做可能比较合适。
另外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第一考虑物价水平,第二考虑现有的人口赡养系数,第三就是要考虑物价上涨的节奏。很多国家的工资标准,是随着国家公布的物价标准的提高或者降低而变动的。中国如果工资和物价水平挂钩,恐怕这个范围太大。但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随着物价指数上调和下调,这是应该的。
网易研究局:现在交个税的主要是哪些人?
刘桓: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大概是在2016年,已经超过1万亿元,它大概占全部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是6.32%,占税收收入比重大概是7%左右。但是我们仔细分析过,就这百分之六点几或者百分之七,就是这1万亿元当中,大概超过60%以上是来自工薪阶层。
这和我们国家目前的居民收入分配结构是不一致的。在中国目前全部的居民收入当中,来自于工薪阶层部分的收入,大概占全部比重不到40%,不到40%的收入,却承担着60%以上的税收,因此可以这样说,在中国现在的制度设计框架之下,个税的重负是落在普通百姓身上。
其实完全凭工资,很难成为亿万富翁。王健林曾经说过,年轻人要设立一个小目标,要赚到1亿元。我仔细算了算,1亿元收入的人决不是工资收入的人。挣工资要挣到1亿元那要挣到什么份儿上呢?一个年薪100万元的收入的人,要100年才能攒到1亿元。一个人能活100年吗?能挣工资100年吗?不可能。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负担,60%以上是由工薪阶层承担的,这说明其实目前个税负担工薪阶层是重于一般的富豪阶层的。
仔细分析起来,这其实和税制设计有关系,也和征管的体制有关系。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一个人收入超过每月83500万元,那么超过83500元的收入的边际税率就是45%。但如果同样的收入是来自股东的分红,比如说股息红利,只纳20%的个人所得税,它不累进。因此假如说,你挣工资挣好几百万元,边际税率是45%;但如果你拿股息好几百万元,税率是20%,等于低了一半多。
按照税收基本原理来说,应该是和劳动越近的收入税越低,和劳动越远、和资本收入越近的收入税越高。但是在中国正好是逆向的,劳动所得税收是明显重于资本所得的,这是不应该的。中国今后的个税改革,要注意克服这方面的不足。
网易研究局:如何看待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高管等高收入者的个税返还政策?
刘桓:据我所知有两个不同的途径,一个是正当的途径。比如说一个公司,单位的会计为全体员工扣税,执行这个政策过程中,公司本身是有成本的,因此可以按照征集的税收,上交税收一定的点返回,但是这个返回一般是归公司所有,一般是上交工资的1%到1.5%左右返回,这是正常途径,这在中国叫代办手续费,就跟代办机票道理是一样的。
有些地方为招商引资,在吸引人才、提高竞争力方面要有所举措,因此就把税收的一部分还给个人。在中国目前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来看,税收征上去以后,中央得60%,留给当地政府40%,有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吸引高端人才,就把地方所有的这40%,一定程度的,或者全部的返给纳税人,用这个办法吸引投资。
这个做法全国不一样,因此就造成了不公平竞争。这个做法大概是需要在今后的税收优惠政策当中进一步厘清的,就是到底允不允许地方这样做,如果不允许,那么某个地方这样做就是恶性竞争;如果允许,那应当出台一个条例,允许在多大范围返还。这里有一个制度规定的问题。
网易研究局:您的个税改革方案是什么?
刘桓:参考国际经验,我们可以把中国的个税改成四档或者五档,就是减少层级。最高一级税率,从45%要降到35%左右。2011年个税改革,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税级从九档变成七档,低收入者大幅降税了,高收入者的税负增加了。
我算过一笔账,就是按照新旧税法计算,它的税负的平衡点是每人每月38600元,换句话说,如果你每月挣38600元,那么在2011年以前和2011年以后,纳税负担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的收入低于每月38600元,你的税负通过改革以后是降低的,反之收入是高于每月38600元,税负是提高的。这种改革体现当时的一种改革意图,就是让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
一般的税改要让所有人都受益,而且低收入者受益多,高收入者受益少。但中国2011年的改革是高收入者的税收提高了,但是真正特高收入的那帮人,就是非工资收入的人税负又没动。这是很不合理的。所以我的改革建议就是,要把最高一级的边际税率降下来,从45%至少降到40%以下,这是我的第一个具体建议。
第二个建议就是实行申报制,哪怕申报制一开始不太完善,有各种缺陷,但它是一个发展趋势。如果不这样做,那下面的改革就很难进行了。
第三个是起征点的问题,政府应该把起征点调为5000元比较合适。但是给地方授权,就是允许各地方根据5000元的起征点上下浮动。比如富裕地区可以上浮,收入不太多的地区可以下调,给地方充分考虑的余地,这样可能百姓的意见会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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