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云南省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已于2018年12月24日出狱。据媒体报道,2013年8月24日,郭玉驰将4岁幼女抱回家两次实施强奸奸淫,一审法院判其5年有期徒刑。同年12月6日该案再审,二审获有期徒刑8年。因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郭玉驰连续减刑3次,累计减刑2年零8个月。

该案受害人方的代理律师称,当年法院认定郭玉驰强奸罪成立,且其作为公职人员,奸淫未满十四岁幼女犯罪性质恶劣,应从重从严量刑。因该案受害女孩处女膜未破裂,且郭玉驰方答应以赔偿王某某15万元换取谅解书,最终郭玉驰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奸犯不能减刑,“只要符合规定都能减刑”。“就如韩国对赵斗淳这类犯罪人戴电子脚镣一样,在昆明也有给假释、缓刑及出狱的部分犯罪人使用手环,以便在观察期能够获取相关信息,但因成本较高,并未普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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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办公室主任性侵幼女提前2年出狱 昭通监狱:减刑有明确规定-焦点新闻微信赞赏云南一办公室主任性侵幼女提前2年出狱 昭通监狱:减刑有明确规定-焦点新闻支付宝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