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妻子牛某都是陕西韩城市人,1981年两人经人介绍相识,198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今年37岁,女儿36岁。王某称,女儿目前已经结婚,儿子十六七岁时患上精神疾病,目前没有劳动能力。王某表示,结婚初期,夫妻二人关系尚可,近两年,夫妻关系恶化,今年以来,夫妻二人经常闹矛盾,还曾报警处理。今年9月,王某采集儿子和自己的血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排除王某是儿子的生物学父亲。

判决书中,王某表示,自己遭受了严重精神打击,认为被告破坏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信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离婚,同时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抚养儿子的费用86400元、精神损失赔偿金10万元等。

判决书中,妻子牛某表示,她与原告结婚38年,夫妻感情尚好,她为家庭付出太多,且已经60多岁,如果离婚将无家可归,故坚决不同意离婚。审理过程中,牛某提供住院病历一份,用以证明原告有家暴行为;提供诊断证明书一张,用以证明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原告质证时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

12月12日,韩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结婚38年,已建立起稳固的夫妻关系,双方均应倍加珍惜,且婚后双方都曾为家庭生活付出艰辛努力,为儿女成长倾注了共同心血。原告现以年满37周岁的儿子非其亲生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这种生活变故对一个62岁的老人来说,确实造成了严重心理伤害,但毕竟双方在儿女成长的这30余年里风雨同舟,相互包容,如果二人能重新审视出现的问题,共同面对,做出理性的选择,存在和好的可能,其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牛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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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37岁儿子非亲生,陕西六旬老翁起诉离婚,法院: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不准予离婚-焦点新闻微信赞赏发现37岁儿子非亲生,陕西六旬老翁起诉离婚,法院: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不准予离婚-焦点新闻支付宝赞赏